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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的遠距離 是視覺對眼睛開的玩笑
歷史上被遺忘的一大偉人,
是誰呢?正是電腦之父亞倫.杜林,
在1954年6月7日這一天,他把一顆蘋果泡在氰化溶液裡,
接著把蘋果放在小圓桌上。他先畫了這顆蘋果,再把它吃掉,
據說就是這樣,蘋果公司的商標才會是一顆咬了一口的蘋果。\找死專賣店一書所述
又有另一解釋是:被亞當、夏娃咬了一口的蘋果,如同蘋果反叛了IBM一樣,因而標誌誕生,
而這些都是以訛傳訛的玩笑傳說,
真正生產Apple-I時,使用為牛頓坐在蘋果樹下看書的鋼筆繪畫,因而蘋果的標誌正式出現。
蘋果LOGO的設計師甚至半開玩笑地說:「被咬掉一口的設計只是為了讓它看起來不像櫻桃。」罷了!
偶然間
我是勝了造物自迷於錦繡的設局
畢竟是日子如針
曳著先濃後淡的彩線
起落的拾指之間
反繡出我偏傲的明暗
算了
生命如此之速 竟速得如此之寧靜!...................鄭愁予\生命
時間讓許多事 變成了玩笑
旱鴨子的我
有了一台潛水底片機
這不是玩笑
因為
它的新主人
是一個愛拍照的游泳新手
於是
玩笑的人生 也是不賴的
因而
答案是否重要~~要看問題是否有意義!!
然而
意義=玩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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